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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泉州市东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中环宏程(厦门)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泉州市永丰树脂厂南侧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泉州市永丰树脂厂南侧地块位于丰泽区东海街道北星村,占地面积为9681.11m2。调查地块东至丰海路,西至山体,南至绿化空地,北至原泉州永丰树脂有限公司地块。调查地块历史上为轻工仓库,南侧区域为空地。目前地块内为原仓库拆迁后遗留的空地,建筑垃圾已清运,场地较为平整,南侧为少量绿化用地。
二、主要结论
根据调查和检测结果,泉州市永丰树脂厂南侧地块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阶段土壤样品检测结果均未超《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表 1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样品中臭和味、浑浊度、氨氮、高锰酸盐指数、硫化物超《地下水质量标准》Ⅳ类标准,石油烃(C₁₀-C₄₀)超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表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表水各因子检出值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采样点的臭气浓度均未超《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土壤样品生态毒性测试处于高度毒性等级,地下水处于中度毒性和低度毒性风险等级,结合土壤样品VOC及SVOC的全扫描半定量分析结果,可知土壤中含有丁酸甲酯、正葵烷、苯酚、苯甲酸等物质,与人体接触均会对人体皮肤、粘膜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存在毒性,这些有毒有机物是导致土壤具有较高生态毒性风险的主要原因;依据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恶臭嗅辨结果,结合生态毒性超标点位,通过未超标点连线法确定出每层土壤污染的范围,0~1m土层调查地块内疑似污染区域面积为2057.87m2,1~7m土层疑似污染区域面积为3661.57m2,7~9.5m土层疑似污染区域面积为4050.47m2,调查地块需要开展下一步的风险评估工作。
三、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泉州市东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志森
联系电话:18659526523
四、报告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中环宏程(厦门)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厦门市思明区云顶中路515号加州建材家居广场C馆C12-06.07
联系电话:0592-6126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