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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厦门市特房海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中环宏程(厦门)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开展厦门市新机场交警大队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厦门市新机场交警大队地块位于厦门市翔安区大嶝街道环嶝南路和阳塘东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总面积6121.698m2,拟建新机场交警大队业务用房和配套设施,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机关团体用地。该地块为盐田废转填土形成的空地,内有废弃环嶝南路,路南侧原有一条盐田纳潮沟,现已填土平整,目前为待利用地。
二、调查内容
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福建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核要点(试行)》(闽环保土〔2021〕8号)、《关于加强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通知》(厦环联〔2020〕23号)等相关规范,本次调查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并利用便携式X射线荧光光谱分析仪(XRF)和光离子检测器(PID)对调查地块内土壤样品进行快速检测、实验室验证性分析等方式,判断厦门市新机场交警大队地块及周边区域有无可能存在的污染源,分析地块的环境状况是否可以接受,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并编制调查报告。
三、调查结果
根据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分析等,认为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可能的污染源对调查地块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土壤快速检测筛查结果,土壤样品中砷、镉、铜、铅、汞、镍、总铬、锌、锰的检测值未超过第一类用地评价筛选值。PID检测结果显示,土壤样品的PID检测值均低于1。进行实验室验证性分析的表层土壤样品的检测结果显示土壤样品砷、镉、铜、铅、汞、镍、氯甲烷的检出值均远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六价铬、其余26项挥发性有机物和11项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地块受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的风险较小。
综上,厦门市新机场交警大队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四、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厦门市特房海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0592-2210987
五、地块调查单位
单位:中环宏程(厦门)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厦门市思明区云顶中路515号加州建材家居广场C馆C12-06.07
联系电话:0592-6126999
邮箱:zhonghuanh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