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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厦门特房嘉湾房地产有限公司委托中环宏程(厦门)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特房嘉湾2021TP07房建项目地块开展该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特房嘉湾2021TP07房建项目地块位于同安区民安大道与滨海东大道交叉口西南侧、同安一中滨海校区北侧,地块原为鱼塘,后被整平,现状为在建施工中。地块总面积24941.21m2,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城镇住宅用地)。
二、调查内容
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福建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核要点(试行)》(闽环保土〔2021〕8号)、《厦门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程序(试行)》(厦环联[2020]5号)、《厦门市生态环境局 厦门市自然资源局和规划局关于加强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通知》(厦环联[2020]23号)等相关规范,本次调查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并利用便携式X射线荧光光谱分析仪(XRF)和光离子检测器(PID)对调查地块内土壤样品进行快速检测等方式,判断特房嘉湾2021TP07房建项目地块及周边区域有无可能存在的污染源,分析地块的环境状况是否可以接受,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并编制调查报告。
三、调查结果
根据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分析等,特房嘉湾2021TP07房建项目地块及周边区域可能污染源对调查地块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土壤快速检测筛查结果显示,土壤样品中砷、镉、铜、铅、汞、镍、总铬、锌、锰的检测值未超过第一类用地评价筛选值。PID检测结果显示,土壤样品的PID检测值均低于1。地块受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的风险较小。
通过对地块内7个土壤表层样检测结果分析可知,7个表层样所测得土壤检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的基本项目(45项)的第一类筛选值。因此,判断地块未受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有机物污染。
综上,特房嘉湾2021TP07房建项目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四、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厦门特房嘉湾房地产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工
联系电话:13328319713
五、地块调查单位
单位:中环宏程(厦门)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厦门市思明区云顶中路515号加州建材家居广场C馆C12-06.07
联系电话:0592-6126999
邮箱:zhonghuanh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