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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调查与风险评价

CONTAMINATED LAND REMEDIATION

华中师大海沧附属小学三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 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等有关规定,厦门海沧土地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中环宏程(厦门)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开展华中师大海沧附属小学三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华中师大海沧附属小学三期地块位于厦门市海沧区海沧街道囷瑶村东南侧、华中师范大学海沧附属小学西侧,地块总面积8447.618m2,用地类型主要为宅基地和耕地。该地块现已被收储,拟建学校设施,用地规划为教育用地。

二、调查内容

通过对华中师大海沧附属小学三期地块开展土壤环境调查评价工作,确认地块内土壤是否存在污染,地下水是否存在污染,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数据支撑。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福建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核要点(试行)》(闽环保土〔20218号)等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结合地块的特点在地块内及周边布设土壤、地下水采样点位采集的所有样品均交由具CMA资质认证的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等实验室进行检测分析。对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分析样品检测结果并撰写报告。

三、调查结果

根据调查监测结果,土壤监测因子六价铬、半挥发性有机物、挥发性有机物(除了二氯甲烷)均未检出;铜、镍、铅、镉、砷、汞、钴、二氯甲烷的检出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锌、锰的检出值也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故基本可认为该地块不存在土壤污染

本次调查地块内地下水监测因子中汞、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除了三氯甲烷)、蒽、苯并(a)未检出,铜、锌、砷、镉、铅、镍、硒、铝、钴、铁、钠三氯甲烷、萘、荧蒽、苯并(b)荧蒽的检出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锰碘化物氨氮、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存在超《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情况。地块地下水不开发利用,周边地块均使用自来水集中供水,地下水碘化物等含量较高的问题不会对周边敏感目标造成健康安全风险,无需开展下一步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四、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厦门海沧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92-3750815

邮箱598302635@qq.com

、地块调查单位

单位:中环宏程(厦门)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厦门市思明区云顶中路515号加州建材家居广场CC12-06.07   

联系电话:0592-6126999

邮箱:zhonghuanh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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