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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AMINATED LAND REMEDIATION

东园保障性住房A1-1、A1-2、A1-3地块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环宏程(厦门)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开展东园保障性住房A1-1、A1-2、A1-3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东园保障性住房项目A1-1A1-2A1-3地块位于厦门市翔安区香山街道东园村南侧、东园溪西侧,最早为沿海滩涂地,后为盐田,盐田废转后经造地工程为平整填海空地。地块总面积43589m2,其中A1-1地块面积为18555m2A1-2地块面积为11525m2A1-3地块面积为13509m2,拟建保障性住房及配套设施,用地规划为住宅用地。

二、调查内容

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福建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核要点(试行)》(闽环保土〔20218号)、《关于加强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通知》(厦环联〔202023号)等相关规范本次调查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并利用便携式X射线荧光光谱分析仪(XRF)和光离子检测器(PID)对调查地块内土壤样品进行快速检测、采集土壤样品进行验证性检测等方式,判断地块及周边区域有无可能存在的污染源,分析地块的环境状况是否可以接受,提出下一步工作的建议,避免地块遗留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和经济损失,保障人体健康和环境质量安全。

三、调查结果

调查地块历史上无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存储与转运,无涉及环境污染事件以及危废堆放、倾倒与填埋等情形,无涉及工业废水或工业废水灌溉等情形,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污染情形,现场踏勘时未发现项目地块存在被污染等迹象,地块周边没有明显的污染源。

根据表层土壤样品检测结果,土壤样品重金属汞、砷、铅、镉、铜和镍均有检出,但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六价铬未检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27项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11项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指标均未检出。

综上,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第一类用地:居住和公共用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后续可作为居住用地进行开发利用,无需开展下一阶段的初步采样调查。

四、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梓捷

联系电话13950885081

邮箱 Hzj596114267@126.com

、地块调查单位

单位:中环宏程(厦门)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厦门市思明区云顶中路515号加州建材家居广场CC12-06.07   

联系电话:0592-6126999

邮箱:zhonghuanh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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