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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调查与风险评价

CONTAMINATED LAND REMEDIATION

福清市政府储备地 2021-044号地块(龙山街道瑞亭村)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福清市土地发展中心委托中环宏程(厦门)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本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福清市政府储备地 2021-044号地块位于福州市福清市龙山街道瑞亭村,位于永昌路以北,玉峰路以东。项目中心经度:119.391947°,纬度:25.714616°,总面积50270m2项目北至东方印象小区;南至永昌路,隔着永昌路约350m为玉塘村;西至玉峰路;东至优步书苑。调查地块目前为农田,主要种植莲藕、花生、丝瓜、芋头、地瓜、空心菜、芭蕉等作物,莲藕主要种植于低凹水田,其他作物种植于旱地,少量农田已停止耕种,长有杂草、芦苇等。通过对村民进行人员访谈了解到,该地块内部无水井,农作物灌溉用水主要来源于地块内的水田中的蓄积水,靠降雨补给,由于禁止饲养家禽等,无农家肥,作物种植过程中施用肥料为直接购入的有机肥。所调研的地块无涉及工业废水污染、污水灌溉、污泥堆肥。

根据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福清市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函》(融规地[2021]51号)显示,该地块的土地用途为:G05商服用地和G07住宅用地,建设用地类别为R2二类居住用地R2(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B1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二类用地)。

二、土壤污染状况主要结论

根据第一阶段资料收集并结合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情况得出如下结论:

政府储备地2021-044号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地块现状仍为农用地,少数人仍进行耕种主要种植莲藕、花生、丝瓜、芋头、地瓜、空心菜、芭蕉等作物

所调查地块历史上无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存储与转运,无涉及环境污染事件以及危废堆放、倾倒与填埋等情形,无涉及工业废水或工业废水灌溉等情形;结合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判断,历史上所调查地块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被污染迹象,调查地块周边多为住宅、学校和农田,居民区的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且周边无工业企业生产活动,不存在被周边污染源污染的风险。

根据现场踏勘的土壤快速筛查,调查地块所测得土壤中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锑、钴和钒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筛选值,重金属锌、锰低于江西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 1282-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总铬低于北京市《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DB11T811-2011)住宅用地的筛选值,可知,调查地块内快筛土壤均未超相应筛选值。

根据现场踏勘发现,调查地块内种植莲藕,存在地表水体,此次在调查地块内布设三个地表水采样点进行检测。此次地表水筛选值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标准,类标准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其中镍选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根据检测结果可知,地表水中六价铬、铜、镉、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δ-六六六、p,p'-DDEp,p'-DDDo,p'-DDTp,p'-DDT均未检出,将检出因子数值与筛选值进行比对,仅W3总磷含量超过筛选值,地表水中总磷超标可能与农药化肥的使用有关,总磷一般认为其对人体和生物的直接毒性不大,其他检测因子含量均低于筛选值。

综上,福清市政府储备地 2021-044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满足第一类用地要求,地块内及周围区域无可能的污染源,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开展下一阶段的初步采样调查

三、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福清市土地发展中心

联系人:余女士

联系电话13705094218

四、地块调查单位

单位:中环宏程(厦门)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厦门市思明区云顶中路515号加州建材家居广场CC12-06.07   

联系电话:0592-6126999

邮箱:zhonghuanh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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